实习管理(山东省职业学校实习管理实施细则)

时间:2024-02-12

实习管理(山东省职业学校实习管理实施细则)

山东省职业学校实习管理实施细则

法律分析:一、建立实习管理齐抓共管机制;

二、严格落实《规定》要求;

三、坚决消除实习管理漏洞与隐患;

四、强化突发事件应急管理;

五、全面开展实习管理专项检查。

法律依据:山东省教育厅发布《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》。通知对职业院校学生实习提出了一系列“刚性要求”。

通知要求:要树立底线意识,不折不扣地落实《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》提出的禁止性事项,如实习组织过程中的“五不要”,实习管理过程中的“无协议不实习”、学生权利保障“六不得”、工作岗位及工作时间“三不得”等规定。

通知指出,严格执行跟岗实习、顶岗实习的报备制度。各中职学校、高职院校要于每年6月30日前,将下一学年在校生跟岗、顶岗实习计划分别以公文形式报送各市教育局和我厅备案。要树立质量意识,选择合格及高水平的实习单位,提高实习岗位专业对口率,为学生提供合理的实习报酬,落实学生实习强制保险制度等。要强化纪律意识,严格学生实习纪律,建立实习指导教师制度。

一、建立实习管理齐抓共管机制;

二、严格落实《规定》要求;

三、坚决消除实习管理漏洞与隐患;

四、强化突发事件应急管理;

五、全面开展实习管理专项检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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