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理机构设置(应急管理局机构设置)

时间:2024-02-19

管理机构设置(应急管理局机构设置)

应急管理局机构设置

一、市应急管理局成立于2019年3月,下设办公室(政策法规科)、应急指挥中心、行政许可科、综合协调科(执法监督科)、减灾救灾科、防汛抗旱科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、非煤矿山和工商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八个职能科室。

(一)办公室(政策法规科)。负责机关日常运转,承担信息、安全、保密、信访、政务公开、会务、督办等工作。负责扶贫、公务接待、公车管理等工作。负责部门预决算、财务、装备和资产管理、内部审计工作。承担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。

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。承担局党组落实党要管党、从严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。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纪检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。

组织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政策,承担重大政策研究、重要文稿起草工作,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,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、灾情应对、文化建设等工作,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。

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、机构编制、劳动工资、教育培训等工作。承担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、干部队伍建设等有关工作。负责机关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。

负责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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